近日,北京市通州法院接连受理两件涉及“黑物流”的敲诈勒索案件,涉案四名被告人均被判刑。那么什么是“黑物流”呢?下面,小编来给大家介绍一下。
相对于正规物流企业,“黑物流”通常没有营业资质,以从事物流为名,行非法侵财之实。他们以低于市场价的运价承接货物,运输过程中擅自将货物中转,伺机更改发货人信息,然后抬高运价或者额外增加费用,“威胁”发货人打款后再发货或者隐匿货物地点,否则销毁货物。
徐某所在的公司承接了一笔80万元由北京运至广州的货物订单。接订单后,他在“车满满”手机APP上,找到了一个货车帮其运输,并与货车司机签订了书面合同。货车司机将货物拉走几天后,徐某接到物流公司的电话,说货已经到达广州,但是要以高于合同3倍的价格,才能告知其确切的货物地点,否则就把他的货卖掉。
事发后,徐某向公安机关报案。接报后,公安机关立即开展工作,最终被告人刘某及赵某,并将二人抓获。同时发现犯罪嫌疑人还骗取另一被害人洪某1.93万元。后公诉机关以敲诈勒索罪对刘某、赵某提起公诉。经审理后,通州法院以敲诈勒索罪,分别判处刘某、赵某有期徒刑二年,罚金人民币四千元。
法院提示
需要进行大宗交易的,公司或者个人在选择物流公司时一定要慎重,选择正规大型的物流公司,切勿贪小便宜而吃大亏。承运货物的公司或者个人与物流公司商议好运费后要签订书面合同,切勿只是口头协议,保留好原始凭证单据,并及时在物流公司官网查询货物运输进度。
遇到上述敲诈勒索的“骗局”,托运货物的公司或个人应及时报警寻求公安机关的帮助,及时挽回损失并将犯罪分子绳之以法。
根据安排,中央扫黑除恶第11督导组督导进驻时间为1个月。督导进驻期间(2019年6月1日-6月30日)设立专门线索举报电话:010-84241320,专门邮政信箱:北京市B012001号邮政专用信箱。督导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8∶00-20∶00。根据党中央、国务院要求和督导组职责,中央扫黑除恶第11督导组主要受理北京市涉黑涉恶方面的来信来电举报。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问题,将按规定交由被督导地区、单位和有关部门处理。
此外,全国扫黑办智能化举报平台已正式上线。举报人可通过扫描专用二维码、网上搜索“12337”或者点击中国长安网、中央政法委长安剑微信公众号和微博等举报链接,就可随时随地、方便快捷地登陆举报平台。一次举报只需填写举报人、被举报人、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情况和“保护伞”情况4大类信息,一般情况下,只3分钟即可完成,提交成功后全国扫黑办即可及时受理。
本期编辑:李潇
来源:北京通州发布微信号、北京朝阳APP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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